使用技术要求 | 1.建议在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或下雨时请勿施药。每亩用药量50-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与芽胞杆菌复配产品。二者复配后同时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杀虫谱较广,持效期较长,对小菜蛾防治效果较好。作用机制:通过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与麻痹肠道相结合,使小菜蛾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停止取食,并很快破坏肠道内膜,造成细菌的营养细胞易于侵袭和穿透肠道底膜进入血淋巴,最后小菜蛾幼虫因饥饿和败血症而死亡。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对鱼类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极毒,因而在使用中必须注意不可污染河塘等水域,不可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请避开开花期施药。养蚕区与施药区药保持一定距离,避开养蚕区施药。
5.不能与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或杀菌剂混合使用,如乐果、甲基内吸磷、稻丰散、伏杀硫磷、杀虫畏、波尔多液混用。
6.本品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甘蓝2天,3次;萝卜、小油菜为7天,2次。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