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移栽后5-12天施药最佳,即秧苗直立扎根完全缓苗后,稗草1.5叶期之前使用,亩用本品与15-20公斤 |
产品性能 | 该产品属水稻移栽田专用除草剂,可有效防治水稻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对如稗草、牛毛毡、千金子、节节菜、眼子菜、陌上菜、泽泻、鸭舌草、四叶萍、异型莎草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严禁用于秧田、抛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及病弱苗田等。 2.水面不要淹没秧苗心叶。药后遇雨要注意排水。
3.严格按推荐剂量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或减少。 4.漏水田、砂质田忌用,并严禁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慈菇田、蓆草田及蔬菜地。
5.施药钱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等,此时不能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中毒后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本品如误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存放,并加锁。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