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适宜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红蜘蛛发生初期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此药在强光下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对甘蓝小菜蛾、苹果树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本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按照农药田间操作规程用药;本品无内吸作用,喷雾时力求均匀周到;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影响药效;对鱼类和蜜蜂毒性较高,应避免污染水源,放蜂期禁用,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药液沾染皮肤,立即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清洗。如溅入眼晴,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误服,对中毒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中毒治疗时,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解毒,不宜使用阿托品。勿给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勿给患者服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物质,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易燃,在贮存和运输时请远离火源。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的库房中。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