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2、大风天火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氰戊菊酯和氧乐果原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
的作用,击倒力强。对防治棉花作物上的害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施药要均匀周到,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啤酒花、菊科植物、高粱及烟草、枣树、桃、杏、梅、无花果、柑橘等作物,对稀释1500倍以下的氧乐果乳剂敏感,使用时注意避免漂移产生的药害。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氧乐果属易燃危险品,贮存和运输时应注意远离火源,存在干燥、避光和通风处。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