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抛秧后7-15天均可使用。将本品拌细土撒施,施药时田内要有浅水层,水层不淹没秧苗心叶,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磺酰脲类和喹啉羧酸类除草剂的混剂,通过杂草的根部、叶片吸收,是一种水稻田选择性除草剂。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时不能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就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