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稻飞虱初发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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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内吸性较好,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造成害虫出现麻痹进而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时必需穿戴好防护用具,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