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茎叶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磷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适用于防治蔬菜菜青虫、蚜虫、棉花棉铃虫、小麦蚜虫、苹果树桃小食心虫。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棉花14天3次,苹果14天3次,十字花科蔬菜叶菜12天3次,小麦13天3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多汗等中毒症状。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马拉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