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害虫盛孵期和低龄幼虫期为最佳施药期,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喷药一次,可连续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 |
注意事项 | 1、高粱作物禁止使用。2、不能与其他碱性物质混用。为避免抗性提高,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应避开苹果树开花期施药,施药期间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避免药液污染鱼池,蚕场、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池塘、河流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穿戴好防护服及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2、不慎吸入应移至到空气流通处。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本品为复配制剂,中毒急救时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若判断为敌敌畏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若判断为高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储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热源或火源。2、严禁与粮食、饲料、食品、饮料等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上锁保管。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