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害虫卵孵化盛期至2龄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甘蓝上的菜青虫、柑橘上的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用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3、本品由菊脂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配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发现中毒,应用阿托品或解磷啶解毒,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