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安全期间隔期和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水稻28天2次,棉花21天2次,小麦28天2次。
2.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组合物,能有效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的合成而导致害虫死亡,该药剂具备触杀、胃毒、熏蒸、渗透四大功效。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本品。
2.应当严格禁止在蜜蜂活动区域使用,以保护蜜蜂安全。
3.在采桑期间,应避免在桑园和蚕室附近使用;附近农田使用时,避免飘移至桑叶上。
4.在水田使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污染水源,在鱼塘和虾塘附近慎用。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严禁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域。
6.不可以与碱性物质接触,人体应避免与药雾接触。
7.施药时工作人员须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施药期间不得吸烟、饮食,施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8.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烟草、玉米、豆类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误服该药应立即就医。如眼睛被沾染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或就医。
2.医生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4.注意:预防迭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