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与拟除虫菊酯类复配农药杀虫制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不仅具有速效性好的特点,还有一定的持效性,对棉花棉铃虫有较
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的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不能长期单一使用,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脸洗手。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出现抽搐或惊厥、昏迷、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