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产品于小麦播种前用人工或机械包衣的方法,使种子均匀包衣。
2、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集防虫、防病为一体。适用于小麦,对于小麦苗期病害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为悬浮液体,长期存放可能有分层现象,使用前充分摇动混合均匀。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拌种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胸闷、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克百威中毒为主,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 双复磷,吗啡。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8-5826311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