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要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马拉硫磷与氰戊菊酯原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白菜、苹果树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3次、1次、2次,安全间隔期分别为14天、12天、14天。
2、在害虫、害螨并发的作物上,应配合使用杀螨剂。
3、蚜虫和棉铃虫等害虫对氰戊菊酯易产生抗性,使用时尽量混用和轮用。
4、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其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表现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触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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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