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苗床期可采用沟施或撒施,覆土后播种;移栽期可穴施;大田期可于行侧开沟施药或撒施,然后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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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有机磷杀虫剂,用于甘蓝地下害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2、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及附上的说明书。
3、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
4、本品对茭白、瓜类(特别是大棚内)、莴苣苗期及烟草较敏感,请慎用。
5、本品对鱼类、家蚕、蜜蜂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河塘等水源和养蚕、养蜂场所。
6、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7、遇干旱天气应在施药后及时浇(灌)水。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1、误食:饮1至2杯水并用手指触及咽喉后部引吐;若患者不省人事,切勿采用催吐方法或从口中灌服任何东西,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2、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若患者停止呼吸,应拨打急救电话,并进行人工呼吸(最好是口对口式),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3、眼睛溅入:撑开眼睛用清水轻缓冲洗15-20分钟,如眼睛仍感到刺痛,应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4、皮肤粘附:脱去受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20分钟,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5、中毒者呼吸困难时应输氧,严重者做人工呼吸。解毒药有阿托品、解磷定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