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施药防治穗颈瘟可在水稻破口期及齐穗期适量施药1-2次,第一次喷药最迟不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三唑类保护性杀菌剂,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是3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不得污染各类水域,禁止药液及其废液流入水源地,施过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
3、施药时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并在上风处配药、施药。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4、空袋应烧毁,不得移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有中毒,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
2、如皮肤或眼睛有接触要立刻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误服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