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棉花棉铃虫、棉蚜应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防治红蜘蛛于害螨发生初期,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内吸等作用。是杀虫、杀卵、杀螨剂。击倒力较强,并延缓抗性的发展。对棉花棉铃虫、红蜘蛛、棉蚜都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 2 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氧乐果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