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害虫的防治在稻纵卷叶螟初龄幼虫盛发期,兑水30-45公斤水喷雾。隔7-10天喷1次。2、大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2、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3、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4、桑园、蚕室附近禁用。对烟草敏感。 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误服 [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 [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