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放治棉铃虫在低龄幼虫期;防治小麦蚜虫在麦蚜始盛发期,施药要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马拉硫磷与氰戊菊酯原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防治棉花棉铃虫及小麦蚜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不少于13天,以上作物均每季最多使用3次。2、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3、为延缓抗药性产生使用时尽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本品对蜂蜜、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其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表现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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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