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稻纵卷叶螟,于卵孵高峰至幼虫1-2龄发生高峰期对水稻均匀喷雾,亩兑水50公斤。
防治稻飞虱,于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适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和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不能与碱性农药及物质混用,各种作物收获前应停止用药。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4、严禁在蜜蜂活动区使用。
5、在采桑期间,应避免在桑园和蚕室附近使用;附近农田使用时,避免漂移至桑叶上。
6、避免污染水源,在鱼塘和虾塘附近慎用。
7、严禁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域。
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误食会引起急性中毒,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治疗中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危害。皮肤污染及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贮同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