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用于苹果树上,宜在幼虫早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每季作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可用于苹果树上防治桃小食心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该药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制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