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大豆真叶1-2出复叶期,杂草2-4叶期施药。兑水量:300-450公斤/公
顷(20-30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咪唑啉酮类大豆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苋菜、蓼、藜、龙
葵、苘麻、苍耳、稗草、狗尾草、马唐、黍等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要求剂量用药,同一田块一季只能使用一次本品。
2、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本品敏感的作物如:白菜 、油菜、黄瓜、马
铃薯、茄子、辣椒、蕃茄、甜菜、西瓜、高粱等均不能在施用本品三年内种
植。如按推荐剂量处理,后茬可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
3、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佩带防护手套口罩等。
6、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
急救措施:误服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
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
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
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
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
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