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稻飞虱若虫发生高峰期或纹枯病发病初期,使用本品效果最佳。
2、本品对马铃薯、豆类、高梁、棉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吡虫啉、井冈霉素、杀虫单复配而成的杀虫、杀菌剂,其中:吡虫啉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井冈霉素属农用抗生素类杀菌剂,具有内吸、保护治疗作用;杀虫单进入昆虫体内后,转化为沙蚕毒素,阻断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传导作用,使昆虫麻痹、瘫痪、拒食死亡。所以,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内吸作用,能有效防治水稻稻飞虱、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蚕有毒,使用时注意风向,蚕宝及桑园附近禁用,防止污染桑叶,对蜂有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
4、本品为中等毒,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防护手套,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本品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禁止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中去。
7、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8、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其它杀虫(菌)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冼至少15分钟,
4.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如判断为杀虫单中毒为主,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不可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2、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