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虫盛发期用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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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菜青虫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可以引起害虫极度兴奋、痉挛与麻痹,同时诱导产生神经毒素,导致神经传导受阻,从而杀灭害虫,是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的较好药剂。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农药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保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2、若不慎溅入眼中,请用清水冲洗,并立刻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