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按每亩规定用药量兑水50公斤,对杂草茎叶均匀全面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是灭生性芽后处理剂。药剂通过茎叶吸收进入植物体内,并传导至全身组织,抑制氨基酸的生物合成,干扰光合作用,使之枯死,用于防治苹果园杂草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2次。2、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3、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杀草效果。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5、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6、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7、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面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9、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禁止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11、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
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
3、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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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