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防治时期应该掌握在棉铃虫卵孵化期施药为佳,每亩兑水60公斤,均匀喷雾。
2、本品对水生物毒 |
产品性能 | 本剂由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与有机磷类杀虫剂的混配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光不稳定。有一定的杀卵效果,是防治棉花棉铃虫的较好品种。 |
注意事项 | 1、本剂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剂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合。
3、本剂对鱼类及水生物有毒,请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
4、本剂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5、对蜜蜂高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6、施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要迎风喷药,以避免吸入药雾,施药时不饮食、不抽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蹑手蹑脚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不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吧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菊酯类中毒,对症治疗,必要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运时必须远离火源或热源,避免曝晒,严防潮湿和雨淋,并保持通风。
2.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等混放混运,并置于阴凉干燥处。
3.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