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菜青虫低龄幼虫盛发期,均匀兑水喷雾效果最佳。
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辛硫磷和氰戊菊酯原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防治十字花科叶菜菜青虫有良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在十字花科其他叶菜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均为2次。
2、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该药在应用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由有机磷类和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菊酯类中毒对症治疗,必要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