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为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大豆苗后早期,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本剂吸收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的茎叶处理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面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禾本科作物对本品敏感,喷施时应避免药液雾滴飘移到禾本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喷药前后应彻底清洗喷雾器械。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禁止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饮大量清水催吐,然后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