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适期:在稻飞虱若虫盛发期用药,在稻瘿蚊发生始盛期用药,在稻纵卷叶螟初龄幼虫盛发期用药;防治柑桔介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是防治多种作物害虫的较好药剂。 |
注意事项 | 1、使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柑橘树,1次,28天;棉花,4次,21天;苹果树,2次,30天;十字花科蔬菜:青菜21天,萝卜4天,3次;水稻,3次,30天;小麦,2次,14天。2、喷药时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不要直接接触药液,施药人员和配药人员要戴口罩、穿防护服,施药结束后,要进行个人清洗。 3、莴苣苗期慎用。4、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碱性物质混用。5、该药对黄铜有腐蚀作用,喷雾器用完后,要立即冲洗干净。6、本品对鱼类、蜂类、家蚕有害,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忌污水源,避开作物开花期用药,桑园附近慎用。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如有药液溅到眼中或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反复冲洗,如有误服,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并携此标签迅速去医院,对症治疗,禁用吗啡、利血平等,治疗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和热源。放置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要和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贮混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使用专用车辆运输,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