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蚜虫初发期进行喷雾,每季最多用药2次,安全间隔期7天。2.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二元混配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适用于防治桃树蚜虫。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2、敌敌畏乳油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为复配制剂发生中毒应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若判断以有机磷中毒为主。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重度中毒还会出现昏迷、呼吸困难、口吐白沫、惊厥,呼吸麻痹等症状。急救治疗:若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服用阿托品1~5mg或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0599-2827564。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为易燃液体,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