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注意均匀喷雾到杂草茎叶上,以保证除草效果。
2.本品为非选择性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低毒、灭生性除草剂。登记用于柑橘园杂草,对一年生、多年生恶性杂草有较显著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 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2、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3、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的妇女接触本品。
6、施药前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地等。
7、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