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未蛀秆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加入3%高渗剂氮酮
可加强三唑磷在害虫体表及植物组织渗入作用,对水稻二化螟有良好的防效,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蚕和鱼类有毒,不易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天敌放飞区域使用,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
4.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及铜制剂混合使用。
5.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体。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头痛、恶心、多汗、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严重时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甚至昏迷、惊厥、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呼吸麻痹。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引吐(清醒时) 、洗胃、导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高温、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