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棉花播后苗前土壤喷雾施药一次。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的胚芽鞘与胚轴吸收。药剂进入植物体内抑制细胞分离而导致死亡。对棉花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本品易挥发和光解,应在施药后及时混土3-5公分镇压保墒,过浅、深影响药效或对幼苗造成伤害。喷药后混土时间越早越好,一般不能超过8小时。
3.对后茬高粱、谷子有一定影响,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施药后的地块后茬不要种植此类作物。
4.该药残效期长,在北方低温干旱地区可长达几个月。
5.本剂对已出土的杂草效果差,使用前应铲除老草。
6.药效受土质和有机质影响,砂质及有机质低的地块,用量酌减。有机质≥2%用量可增加20%;地膜田用量减少30%。在棉花地膜苗床使用,每亩用量不宜超过80克。
7.使用时注意防护。施药期间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有轻度刺激。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远离火源或热源。
2.装卸、运输时须以金属容器盛载,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高温。
3.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