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柑橘蚧壳虫以幼蚧期,未形成的"爬虫期"(多数在4-5月)为施药适期,一般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杀蚧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对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4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该药仅登记在水稻和柑桔树上使用,应严格按登记使用剂量用药;
5、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无力、腹泻、抽搐、呼吸困难、惊厥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可引吐),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