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菜青虫、小菜蛾幼虫2-3龄期进行防治,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的复配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使害虫拒食,从而达到杀死菜青虫、小菜蛾的目的。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甘蓝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萝卜2-3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同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