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佳施药时期在幼虫2-3龄期施药。
2、该药可能对瓜幼苗、烟草有药害,务必小心。
3、应在下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由有机磷和菊酯类配制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的间隔天数叶菜为7天大田甘蓝为14天,萝卜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为低毒类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3、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4、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
5、作物病害发生较重时,可适当大剂量。
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7、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8、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药液溅到皮肤上,要用肥皂和清水洗净;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中毒可进行催吐、洗胃,应立即送医院诊治并进行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