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按每袋药剂加水7公斤,浸水稻种5公斤的配比,先将药剂倒入定量清水中搅拌均匀,再将水稻种子倒入药液用力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沙蚕毒类与咪唑类的复配剂。咪鲜胺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在植物体内具有一定传导作用,对于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浸种时稻种不得露出药液表面。
2、本品对蚕毒性大,蚕区施药要防止药液污染桑叶和桑室。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避免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注意避光保存。
4、使用本剂时,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粉。使用期间不要饮食或吸烟。工作完毕后,清洗所有药械、洗手及裸露的皮肤。
5、使用本品浸种仅能1次。
6、浸种后的种子应有明显标识,禁止与普通种子混放,禁止食用或用作饲料。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为复配制剂,如中毒应携本标签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急救时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如误服应携带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