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蚜虫发生初期或幼虫低龄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在昆虫体内氧化成高毒性的氧乐果,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阻碍神经传导而致昆虫死亡。能有效的防治蔬菜、果树、小麦、棉花等作物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有机磷类农药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剂对鱼、家蚕有毒、不要污染水源和在桑树上施用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物质混合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呼吸困难、口吐白沫、抽搐、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为乐果中毒,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