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棉花: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2.茶树: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3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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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2.本品对鱼、虾、蚕、蜜蜂等高毒,不能在开花期施用,不能在桑园附件施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以免产生毒害。3.本品不能与强碱性农药或强氧化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4.为延缓害虫抗药性产生,应与其它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禁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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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