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小麦、莲藕、菠菜、芹菜作物使用时,注意在虫害发生初期用药,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小麦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喷施2次。在韭菜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喷施1次。在莲藕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喷施1次。在菠菜上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喷施2次。在芹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喷施3次。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 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 施药时应注意页面、叶背均匀喷雾。[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7]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混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
3、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并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贮存,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