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苹果树桃小食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施药。
2、注意喷药时均匀全面。
3、大风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对昆虫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应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及蜜蜂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不可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本品对烟草敏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中毒:全身不适 ,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
2、皮肤接触和药液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反复冲洗15-20分钟,污染衣物,应立即脱下受污染的衣物,若出现不适,应立即通知医生,根据医生的建议处理。
3、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