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可于虫螨发生初期、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施药。
2. 高温下可能对辣椒幼苗和梨树有害,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氮类杀螨剂,具有中轴对称结构体,主要是抑制单胺氧化酶的活性,对害虫神经系统的非胆碱能触突诱发直接的兴奋,使害虫中毒死亡。具有触杀、拒食、驱避作用,也有一定的胃毒、熏蒸和内吸作用。对红蜘蛛各个发育阶段的虫态都有效,用于防治棉花红蜘蛛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此药不能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如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20℃以下施药效果较差。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人的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能产生抑制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立即携此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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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