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棉花棉铃虫低龄幼虫发生初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在十字花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菊酯类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击倒速度较快,残效期较长。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和棉花棉铃虫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施药时应注意叶面、叶背均匀喷雾。[5]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喷施2次。[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 重者抽搐、昏迷、休克。
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
3、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并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运同贮。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亦不可用做他用。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