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的发生初期施药,每亩兑水50公斤,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每15天左右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是一种是农用抗菌素,具有较强的内吸性,该药主要干扰氨基酸的代谢酯酶系统,从而影响蛋白质的合成,抑制菌丝伸长和造成细胞颗粒化,但对孢子萌发无影响。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宜在稻瘟病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
用次数为3次。
2. 本品是抗生素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及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毒性较低,无人体中毒报道。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
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用水漱口,并饮1-2杯水.对神志不清者切勿催吐和喂食,并立即携此标签请医诊治。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