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用于防治水稻叶瘟,在发病初期使用,隔7-10天后在喷一次;防治穗颈瘟、于水稻破口和齐穗期各施药一 |
产品性能 | 1、增效内吸性杀菌剂,双向传导,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对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穗颈瘟有好的效果。
2、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和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类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和治疗作用。
3、持效长,耐雨水冲刷。
4、对人畜低毒,对批准作物一般无药害,在水稻抽穗期使用也不会造成药害,对水稻的稳产增收,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对鱼和水生生物有一定的影响,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5、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菌剂轮换使用。
7、避免孕妇与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状。若中毒或误服,可用浓食盐水洗胃后保持安静,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采用一般含硫化合物的治疗药物。如不慎中毒,请立即就医或拨打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急救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