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按亩用药量,兑水30-50公斤。在害虫发生初期,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有机磷类与菊酯类杀虫剂复配,击倒性好,以触杀胃毒为主,对十字花科蔬菜中的菜青虫有良好的灭杀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萝卜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稀释液不宜久存。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河流等。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剂。
6.使用后的包装物应该统一收缴,集中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产品低毒,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使用不会出现中毒现象。
2.若药液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再送医院治疗。
3.如有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按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混剂中毒处理。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于干燥、阴凉、避光处,远离儿童并加锁。
2.不得与粮食、食物、饮料、种子及日用品一起运输和贮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