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低龄幼虫盛期间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2.本品中辛硫磷见光分解,施药时应在阴天或傍晚时进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阿维菌素和辛硫磷的混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具有击倒速度快等有点。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大白菜上使用的安全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宜在强光下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蜜蜂有一定的毒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蜜源作物花期的影响,并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严禁人、畜中毒。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变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则立即引吐,并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勿给患者倕吐或灌任何东西。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物质,如巴比妥、丙戎酸。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