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移栽时,沟施.
2.本品在棉花上每个生长周期最多使用1次。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杀虫颗粒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熏蒸作用。防治棉花棉蚜及地老虎具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人畜有毒,在使用运输及贮存中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规则。
2.施药时不准进食、喝水、吸烟、酒后不准操作施药。
3.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注意安全防护。
4.施药结束后必须用肥皂或碱水洗手洗脸,用清水冲洗干净。
5.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及碱性肥料等物质混施。
6.鸟类保护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桑园、蜂场、鱼塘等场所。
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0.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发现施药人员有疲倦、头痛、恶心、无力、急躁、多汗、呕吐等中毒现象,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在医生指导下治疗。先判断是以哪种农药中毒为主,如以氨基甲酸酯类中毒为主,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有机磷中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急救电话:05574378777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贮存在阴凉,远离水源,热源的地方。防潮,防暴晒。
2.贮存和运输时 不能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3.贮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