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棉花、大豆、茄子等作物和苹果生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速效性较好,击倒力较强。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及含铁、锡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昏、恶心、呼吸困难、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如是高效氯氰菊酯中毒,无特效解毒剂,可以对症治疗,洗胃,但不能催吐(洗胃时注意保护食道和气管);禁用吗啡、解磷啶、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