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蒂蛀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能有效防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荔枝树、龙眼树上的蒂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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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若判断为氯氰菊酯中毒为主,可以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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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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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