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开始用药。
2.该药对瓜类 、蔬菜、在烟叶上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复配杀虫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本品无内吸传导作用,喷雾须均匀、周到。
2、在异常情况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
3、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4、本产品规定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14天。
5、此药对黄铜有腐蚀作用,喷雾器用后要立即冲洗干净。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药品有阿托品、解磷定等。治疗期间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属于易燃品,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仓库中,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